針對報載輔仁大學教授朱秉欣神父授課講義指稱「同性戀家庭引發的問題」,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提出以下聲明,以正社會視聽:
一、將同性戀議題列入犯罪心理學課程之主題,本身就是對同性戀之污名化。該講義中羅列之20點,與其說是「問題」,毋寧說是「偏見」,非但看不出邏輯、脈絡,亦與現今科學研究結果相悖。絕大多數針對同性父母家庭與異性父母家庭之比較研究均發現,子女的心理健康及社會適應能力與「父母之性傾向」無關,而與「社會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接納程度」、「父母相愛程度」、「親子溝通順暢程度」有關(註1)。依朱神父之邏輯,若異性父母家庭之子女有各種犯罪或問題行為,難道要歸因於父母之異性戀性傾向?與朱神父相似的誤導及偏見,亦見於「守護幸福家庭聯盟」(護家盟)、「台北靈糧堂」、「新店行道會」等基督教團體之言論(註2)。將現代社會中青少年問題卸責於同性戀或同性父母家庭,不但是錯誤歸因,並將使問題持續惡化。本會鄭重呼籲朱神父及其他教育工作者、宗教工作者應立即停止再散布關於同性戀之不實言論,以免繼續傷害同志朋友及其子女。
二、同志朋友及其子女於社會生活中之痛苦,其實來自週遭環境對同性戀之歧視與排斥,而非其性傾向本身所導致。成熟的社會應該尊重其成員之多元性,致力於消弭歧視,而非助長歧視,教育機構及宗教團體亦應有同樣認知。
三、倘若朱神父及其他教育工作者、宗教工作者希望提供學生或會友關於同性戀之資訊,應尋求性別友善團體(如: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台灣性別人權協會)之協助,本會亦非常樂意提供經驗分享,以幫助更多人對同志朋友及其子女有真實、公平之認識。
(主後2015年4月24日)
註1:近期代表性研究之文獻回顧請見:Pennings G. Evaluating the welfare of the child in same-sex families. Human Reproduction. 2011;26:1609-15.
註2:護家盟觀點請見:「反對同性婚姻入法6項理由:維護家庭價值、反對同性婚姻入法」(https://taiwanfamily.com/相關文章與資源/反對同性婚姻入法);台北靈糧堂觀點請見:「多元成家──教會議題或公民議題?」(http://60th.bolcc-taipei.org/list-detail.php?id=181);新店行道會觀點請見:「我的孩子,我自己教!!」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張茂松/我的孩子我自已教/306346966058050/)